当人们看到鲁迅那刚劲而又娴熟的书法时,无不称赞他在毛笔字上的功夫。 当年,鲁迅虽然一贯主张,年轻人应当用铅笔,认为它携带使用方便。但同时,他也很重视写毛笔字。他自己童年在“三味书屋”读书时,几乎每天都坚持用毛笔练习写字。后来一直坚持,几十年如一日,从不间断,而且在书法上精益求精,终于达到了造诣极深,炉火纯青的水平。 据有人详细统计过,鲁迅一生写了将近700万字的著作,大都是用毛笔写成的。当有人评说他著述颇丰时,他常说:“我并无大刀,只有一支笔,名日‘金不换’”。 “金不换”,又名“本金水”,是当年鲁迅家乡绍兴汀桥下的一家笔庄生产的毛笔,每支5分钱,非常便宜。由于鲁迅自幼使用这种毛笔,所以非常喜欢。他在日本留学时,还经常给家里写信,要寄这种毛笔。直到他临终时,还要人去买些这种笔来,可惜的是,笔还未买到,他人却与世长辞了。 鲁迅先生格言 现在,在上海鲁迅故居中,仍然陈列着两支这种鲁迅先生生前使用过的“金不换”毛笔,作为对他一生勤于笔拼、保持节俭的高尚情操的纪念
浙公网安备 33030302000043号